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
来源:华侨大学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5日 00:00 浏览次数:

项目简介:

   厦门市科技计划是厦门市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引导性计划。

科技计划种类:

   厦门市科技计划分为7类,具体如下:
   (一)重大科技计划;
   (二)技术研究开发计划——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项目;
   (三)科技合作鼓励引导计划;
   (四)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五)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创新计划;
  (六)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计划;
   (七)国家/省科技项目配套资助计划。

资助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工作的要求,以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培育百亿元以上产值的产业链(群)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己任,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集中投入到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难题、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难题,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产学研联合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初创型科技企业创业,对引进我市急需的先进技术和装备所进行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补助,对为产业技术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予以扶持,推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公共安全、交通管理、城市建设、防震减灾等社会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努力提高全市科技水平。

资助领域:

   科技计划项目的资助领域分为装备制造业、半导体与通信、光电、生物与新医药、科学仪器仪表、新材料、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海洋资源利用、社会科技、现代农业等等。

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实际主持研发或产业化工作的在职科技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战略与决策研究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亦不可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项目:与我市企业、其它事业单位合作研发,或为我市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明确其后的成果在我市企业实施;项目承担者必须是以学院、系或研究所、研究室等有合理人才结构和设施配置的创新团队为基本申请单位,不受理个别教师或科研人员为承担者的申请,院、系或研究所、研究室必须为项目实施进行担保,提供人员、实施等条件以确保项目按合同进度完成;项目申报方必须已经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合作金额至少到账人民币5万元。

申报时间: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项目,每年十月份组织申报,请随时关注科技处通知。

审批流程:

    项目单位网上申报→市科技局在线审核→项目单位递交书面材料→专家评审→市科技局、财政局实地调研→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审→社会公示→市科技局和财政局下达立项计划、拨付经费。

网址:厦门科学技术局 http://www.xminfo.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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