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光传输与变换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 08:11 浏览次数:

根据福建省光传输与变换重点实验室(华侨大学)有关管理条例,为了广泛开展与福建省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公司的合作研究,充分发挥本实验室学科优势和科研条件,促进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交流,提高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研发能力。本实验室拟结合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和学科发展趋势设置新一轮开放课题,凡符合下列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可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立项。

一、研究方向

2021年度开放课题将择优支持下列研究方向的课题申请:

1)光束传输、光场调控与变换理论与技术;

2)特种激光器理论与技术;

3)新型半导体照明与显示技术、激光照明与显示技术;

4OLED技术、有机光伏器件;

5)量子信息光学、非线性光学。

二、申请说明

1)开放课题主要资助对象为非本实验室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并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公司中任职的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课题一般将采取与本实验室合作研究的方式进行,需要有本室固定工作人员担任课题组成员。

2)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2,申请额度0.5~1万元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531执行起止时间为202111-20221231

3)申请者请填写《福建省光传输与变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分高校类和企业类两种类别,申请书模板请见附件12)。申请书电子版请发送至本实验室联系人电子邮箱(sxshen@hqu.edu.cn),纸质版经由所在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邮寄到我室,具体联系信息见文后联系方式。

4)重点实验室将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课题研究目标新颖性、内容创新性、技术指标等综合因素,确定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并报学术委员会和室务委员会审核。评审结果将以立项通知书形式告知申请者,并正式列为本室开放课题。

三、其他事项

1、实验室开放课题完成后,需进行结题总结,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完成后3个月内向本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高校类课题主要考核在本课题资助下完成的学术论文;企业类主要考核在本课题资助下的申请专利、成果鉴定或产品样品。

2、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课题或与本实验室合作研究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享。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申报各类成果和奖励时,应注明“福建省光传输与变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Light Propagation and Transformation)。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即本实验室“福建省光传输与变换重点实验室”或“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Light Propagation and Transformation”应列入单位署名)。

3、本课题经费原则上限于在华侨大学使用,不下拨到申请者所在单位,凭发票到华侨大学报销,相关财务规定请参照华侨大学财务处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条例。在课题结题后尚有剩余经费,本实验室将收回。同时本实验室欢迎自带课题、资金,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工作,或进行科研合作。本实验室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课题经费资助。

4、课题组如无法按期完成课题或变更计划,须提前一个月向重点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

四、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请寄至:

人:沈少鑫 老师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361021

   话:18705962016

电子邮箱sxshen@hqu.edu.cn

 

  附件1:《福建省光传输与变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高校类)》

附件2:《福建省光传输与变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企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