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十七届福建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协组〔2023〕5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科学、求实创新、勇攀高峰的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及以上。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方式及名额
(一)各申报者可通过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或学校申报。通过省级学会(协会、研究院)的,请根据所属学会(协会、研究院)的通知执行。
(二)通过学校申报的,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我校可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理工科各学院(研究院)限推荐1人参评。
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提名和授奖。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第十七届福建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评审表》(附件1),须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
2.《第十七届福建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况表》(附件2)。
3.申报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4.有关附件材料1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限3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它材料。
(二)请各单位于6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学院第十七届福建省青年科技奖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hongyiping@hqu.edu.cn,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第十七届福建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评审表》和《第十七届福建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况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组织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
联系人:洪依萍,0592-6161216
附件:1.第十七届福建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评审表
2.第十七届福建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况表
3.征求意见表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