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7日 16:5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除项目申报集中受理期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年仍不定期受理特定项目的申请,如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培育和重点)、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联合基金等。请有关单位、项目申请人密切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页“通知通告”栏目中发布的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已发布(项指南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0047.htm),本项目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4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请按照指南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各项要求,并于510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联系人:李雪芬,0592-6161211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1年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