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环保政策研究、大气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危险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指导作用,加快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海峡成果转化水平,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拟建立生态环境海峡成果转化中心专家库。现征集相关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熟悉环保政策研究、大气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危险废物类、土壤污染防治类和水环境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专家。
二、推荐条件
推荐入库的专家,应符合《福建省环保厅环保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6〕11号)相关规定,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在环保政策研究、大气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危险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熟悉国内相关情况和技术进展,行业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3.熟悉环保政策研究、大气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危险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掌握环保评审事项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4.在环保政策研究、大气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危险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管理等领域有工作经验且具有5年以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5.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现场踏勘和审查工作;
6.无违法犯罪、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三、申报要求
1.拟推荐入库专家的《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海峡成果转化中心专家推荐表》(附件2)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科技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
2.各推荐单位应认真核实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原则上我校可推荐的同领域专家不超过5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筛选,建立生态环境海峡成果转化中心专家库。
我校科技处联系人:林静
电 话:0592-6161213
地 址: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3
邮 箱:kjcxmk@hqu.edu.cn
附件: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海峡成果转化中心专家推荐表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