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侨办科研课题和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国务院侨办科研课题和校级科研课题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侨办课题主要支持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研究,校级课题主要支持青年教师的前期科学研究。
2、申报侨办课题和校级课题者,必须没有在研课题。申报侨办课题者,需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申报校级课题者,必须是四十周岁以下的非正高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本科学历需工作两年以上。
3、同一主持人不能同时申报侨办课题和校级课题。
4、主持过侨办课题者,在没有争取到国家级或省级课题之前,不得再申报侨办和校级课题。主持校级课题至多只能两次,且不能连续。
5、侨办课题和校级课题研究时间均为两年(2006.09 –2008.08)。
6、侨办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为:自然科学类3万元(纯理论研究最高1万元);社会科学类1万元。校级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为:自然科学类1万元(纯理论研究最高0.5万元);社会科学类0.5万元。
7、侨办课题由科研处组织评审。校级课题由院、系组织推荐。推荐名额为:材料学院10项,信息学院5项,机电学院6项,土木学院4项,建筑学院2项,数学系2项,旅游学院3项,商学院5项,工商学院6项,外语学院2项,文学院2项,人文学院5项,法学院2项,体育部2项,艺术系2项,华文学院2项(说明:推荐名额按每个单位2项为基数,2005年内每获得国家级项目1项,增加推荐名额1项;每获省级项目2项,增加推荐名额1项。省级项目不含省基金高校专项、基础类自由申请项目和省青年创新基金项目。)。
8、校级课题结题时必须有发表于4类以上刊物的论文;侨办课题结题时,自然科学类发表于3类以上刊物的论文不少于2篇,社会科学类须有发表于3类以上刊物的论文。
9、申报侨办课题必须填写《国务院侨办科研项目申请书》
(文理科分别用不同格式,下同),申报校级课题必须填写《华侨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请直接在校园网科研处主页下载。侨办课题一式四份,校级课题一式一份,于2006年6月5日之前交科研处。
 
 
 
华侨大学科研处
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