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社科规划办“闽社科规办〔2006〕4号”通知,2006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6年度课题指南》已在福建社科界网站上发布。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指南不再按学科设置条目,改按大专题提出研究的方向、领域和问题。共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研究、基础理论研究、福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福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调研基地选题、福建社会科学季谈会选题、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重点项目选题等七大专题。
其中,第二个专题--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研究中的“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第五个专题--福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调研基地选题,第六个专题--福建社会科学季谈会选题中的“福建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已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调研,不再接受申报。
二、由于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设置条目有较大变动,请申报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年度课题指南说明及各大专题相关要求,选择适合的专题进行申报。确定课题名称后,应在《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栏目写明该课题在指南中的专题类别和所属一级学科类别,如:(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党史党建)。所有课题申报都必须按照《2006课题指南》中的目录类别和《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学科分类”栏目。
三、本年度项目申报应以应用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实行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接轨,未申报国家社科规划项目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原则上省社科规划不接受申报;已申报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的,申报人可以按省社科规划项目资助额度和省社科规划办的有关规定做适当调整后,重新转申报省社科研究2006年度规划项目。
四、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2006年4月30日前尚未报送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除特殊情况外,专著要在二年内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六、《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请从福建社科界网站上下载,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并于6月7日前统一交到科研处,经我处审查合格、无误后再签字、复印、装订。
七、《申请书》一式7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夹在申请书内,于2006年6月8日交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E-mail:kycsk@hqu.edu.cn。
 
附件1: 关于2006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6年度课题指南》
 
 
                                             华侨大学科研处
                                      二ΟΟ六年五月十四日
 
 


抄送: 有关院、系
科研处2006年5月14日印发                                 共印十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