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2006—2007年度规划课题通知”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现将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泉社联[2006]3号文“ 关于组织申报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 2006 2007 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按《通知》中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将申请书一式六份于7月7日前交科研处。(申请书可从科研处网站或泉州市社科联网站上下载)。
 
附件1:关于申报泉州市2006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附件 2 :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 2006 2007 年度规划课题指南
 
 
 
                                        华侨大学科研处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抄送: 有关院、系
科研处2006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十七份
附件 1
关于组织申报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 2006 2007 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市属各社科社团,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部门,有关科研机构:
   《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2006—2007年度规划课题指南》日前经研究确定,现予发布。同时将本年度规划课题申报、评定、立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2006—2007年度规划课题评定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十次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战略任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二、本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全力推进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造”精神。扎实推进优长学科建设,推进我市有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学科领域专题研究。突出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进“泉州学”研究,精心打造“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海丝文化”、“中国泉州南音”、“闽台缘”、“闽南文化”、“原生态多元文化宝库”、“中国南少林”等品牌。积极探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
 三、探索建立有利于理论创新及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课题规划机制、成果评价和转化、应用机制。本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面向全市,公开申报,公平竞争,公正评审,择优立项。申报者要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着眼于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力避低水平重复研究。
 四、本年度规划课题分资助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两种类型,资助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聘请同行专家评审确定。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组成若干学科评审组,集中统一评审,并在立项前张榜和通过泉州社会科学网站公示,必要时也可先进行通信初评。已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项目,允许申报者在公示异议期间申请自动放弃立项。市社科研究年度规划课题立项由市社科联文件通知确定,并颁发《项目立项通知书》。课题成果验收聘请同行专家量化评分鉴定,通过鉴定验收的发给《结项证书》。课题立项、结项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课题申报者原则上不担任本年度规划课题评审专家;规划课题承担者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鉴定专家。评审、鉴定组织者对评审、鉴定专家的人选及评审、讨论、投票等具体过程严格保密。规划课题承担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市社科联提交最终成果每项3套,供专家鉴定使用。课题成果原则上应在规划年度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在取得CN刊号的期、报刊或《泉州学林》上正式发表,刊发时应标明系“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资助)课题”。不能按时提交成果的,取消立项资格,属于资助课题的不予资助。
五、最终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期限为1年,专著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本年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成果提交期限为2007年6月30日前,专著提交期限为2008年6月15日前。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规划课题适当向青年学者、新人新作、一线理论工作者倾斜,着力扶持精品力作。
 六、规划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规划课题资助经费一般在验收结项时一次性拨付;跨年度的规划课题,当年拨付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总额的三分之一,预留经费在验收结项后拨付;未通过验收结项的,不予拨付,并适当追回已拨出的经费。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其规划课题项目: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2、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3、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4、剽窃他人成果;5、成果发表在非法出版物上;6、与批准立项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7、到期没有提交学术成果且未提交理由充分、用稿通知可信的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8、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八、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且只能同时参与另一个课题的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规划课题。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衔的,应取得2位具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的署名推荐。以往年度课题完成质量作为本年度课题立项的一个参考因素。承担上年度市级社科研究规划课题尚未结项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2006年7月15日期限前提交最终成果,方可参加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
九、为保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的成果质量,已获立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不能申报市级社科研究规划课题。
十、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从泉州社会科学网站下载,或到市社科联领取。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报送一式五份,其中一份原件。同时每件申报收取项目专家评审补偿费40元。
十一、本年度课题申报期限为一个半月,即2006年6月1日起至2006年7月16日止。申请人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社科研究规划课题的申报组织和课题初审工作,应及时组织公开申报,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对申请书填写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上报市社科联。
十二、本通知同时在泉州社会科学网站发布。未尽事宜可向市社科联咨询,联系人:陈彩珠、陈小华;联系电话:22278872。
附: 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2006—2007年度规划课题指南
 
     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2
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 2006 2007 年度规划课题指南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
      3、泉州和谐社会建设的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4、泉州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与对策思考
      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
      6、统筹城乡发展,打破城乡分割体制障碍,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支持保护制度问题
      7、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愿景和实务
      8、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理论与对策研究
      9、关于节约发展、平安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的理性思考
     10、提升泉州产业集群竞争力研究
     11、循环经济研究
     12、全面增强泉州自主创新能力的对策措施
     13、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14、电子商务与新型工业化
     15、现代物流实务研究
     16、大力发展海洋经济问题研究
     17、泉州中心城市的集聚、带动、辐射和港城联动效应研究
     18、社会公平、缩小差距和保持活力、提高效率的关系研究
     19、公共服务型政府改革创新问题
     20、诚信社会建设研究
     21、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阐析
     22、廉政文化建设问题
     23、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维权问题
     24、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问题
     25、关于泉州优先发展教育的对策措施
     26、构筑泉州城乡生态安全体系对策研究
     27、扩大泉台双向交流合作对策措施
     28、发挥“五缘”优势,构建对台前沿平台问题研究
     29、泉台经贸合作机制问题研究
     30、闽南文化研究
     31、泉州学研究
     32、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对策措施
     33、关于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