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闽科计〔2006〕79号”通知,2007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本年度申报分为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自由探索项目两类,申请者只能申报其中一类。
一、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
1、          重点项目资助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立项年度元月1日未满45周岁的科技人员;面上项目资助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申请者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完成年度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度。
2、          已作为项目主持人或参与者承担省基金项目两项且尚未结题的科技人员,不得参加新的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已主持承担一项省基金项目的人员,只能申报一项参与项目;已参与承担一项省基金项目的人员只能申报一项参与或主持项目。
3、          省基金重点项目平均资助经费15万元;面上项目平均资助经费4万元。申请经费超出资助经费部分,由申请者(单位)自筹,并在《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中作出承诺,否则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4、          因省基金每年度资助经费总额有限,为提高基金项目立项评审效率,避免资源浪费,本年度实行限量申报。根据近几年申报及获资助项目情况,我校限报项目60项。
二、   自由探索项目申报
1、        受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求而开展的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物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自由探索项目。
2、        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左右。
3、        预期研究成果可在学术刊物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
4、         本年度实行限量申报。我校限报项目15项。
三、   申报时间
1、         网上申报时间为12月5日-12月30日,请各位申报者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试运行),经注册后网上提交数据。网址http://xmgl.fjkjt.gov.cn
2、         网上申报项目经审核通过后,请打印项目申请书,并将申请书于2007年1月5日前报送科研处。
四、   申报材料
1、         申报应用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应提交《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
2、         申报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应提交《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并提供具有查新资格的单位出具的《科技项目查新报告》。
3、         申报自由探索项目应提交《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五、   关于网上申报的若干说明
1、 该项目管理系统分为五类用户:申报用户;申报单位;主管单位;专家用户;管理用户。
申报用户:即为申报项目的教师个人。是指申报单位下的子用户,由申报单位分配给申请人,通过申报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系统进行项目申报以及项目情况反馈等与项目相关的工作。
申报单位:即为我校各院系。是指具有申报单位信息维护以及申请用户授权的用户。其具有申报用户的所有权限外,还可以对本单位的所有项目进行管理。
主管单位:即为华侨大学。具体工作由科研处负责。
专家用户:专家用户来源分为三类,(1)是通过专家注册生成;(2)是通过项目申请书生成;(3)是由科技厅专家库生成。具有权限的专家用户可以登录系统维护自己的信息,以及参与科技厅项目专家评审。
管理用户:是指科技厅的内部管理者
2、 本处(主管单位)负责为每一个相关院系(申报单位)申请一个用户名。
3、         各院系必须指定一位老师负责申报事宜,原则上为各院系的科研秘书,其具体工作包括:保管本院系的用户名及密码;为本院系的申报者申请分配用户名(申报用户)及密码;对所属的申报用户在网上提交的项目申请表及时做出“审查意见”的批复,以便我处做出“推荐意见”的最终审核。
4、         每一位申报者请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请根据主页下侧“操作提示”对您的计算机进行IE浏览器升级或相关的操作,然后以申报用户的身份登录申报系统,点击“申报管理”中的“项目申请书”图标,将会出现“申报列表”栏,点击“增加”按钮,在所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即可开始您的网上申报工作。如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在主页左侧“相关下载”处下载《用户操作手册》,该手册中对申报表的填写有较为详细的说明。
 
其它事宜如有不明,请联系我们。
电话:22693670
联系人:林老师
 
                                科 研 处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