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科〔2013〕36号
各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闽教科〔2012〕79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福建省“2011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决策。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 红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薛卫民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 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小平 省财政厅巡视员
林锡能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局长
曹建平 省经贸委副主任
何静彦 省科技厅副厅长
吴小颖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福建省“2011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科技处。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