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创新驱动,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福建省科技厅决定选认一批2024年省级科技特派员。根据《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4〕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省选认科技特派员2000名左右,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800个左右。
二、选认对象
选认对象包括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三类。
三、选认条件与流程
根据《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1.系统注册登记:2024年2月21日前。
2.《科技特派员协议书》盖校章:请各单位汇总与审核,并于2024年1月29日前,送至两校区科技处。
五、工作要求与建议
1.《科技特派员协议书》的基本信息须填写完整,并写明“科技特派员、工作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
2.工作单位、经费拨至单位统一填写“华侨大学”。
3.建议申报人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并加强与科技局的互动。
材料报送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4室或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9室。
附件: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处
党 委 组 织 部
人 事 处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