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8:5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协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闽科协学〔2022〕12号),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

(四)第一作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论文第一作者当届限报一篇论文参评。以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3人。

二、推荐方式及名额

(一)各申报人可通过学校或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我校仅受理以“华侨大学”作为第一单位的论文。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单位申报,凡同时向两个以上单位申报的论文组委会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我校可推荐论文不超过8篇,各学院(研究院)限推荐2篇参评。鼓励申报人通过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初评,并按照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指标和等级(附件1),写明评审意见。

(二)各单位推荐的论文需报送材料如下:

1.《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附件2);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作者与通讯作者不一致的,应提交通讯作者的授权书。

3.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4);

4.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5);

5.申报一等奖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在全国性学会、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且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正高级以上(含)专家推荐并附评语。

三)请各单位于2022年8月12日前将本单位推荐论文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学院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huangpeilin@hqu.edu.cn,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黄沛琳,15159220687


附件:1.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指标和等级

2.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

3.学科分类与代码

4.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情况统计表

5.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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