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 17:3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41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奖〔20185号)有关要求,现将福建省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种类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我省可提名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条件认真筛选,准确把握所报项目(人选)在国内同行的竞争实力,坚持优中选优,遴选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一)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主体内容一般应曾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属于重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发明、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二)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项目,可按项目所属专业领域通过国家有关专业机构申报。

(三)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或个人,请直接与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联系,并在获得提名后向省科技厅备案。省内单位(个人)作为合作完成单位,获得其它省份(或组织)提名的,也应向省科技厅备案。

(四)推荐项目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

(五)其他相关要求请认真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及《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均可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官方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查看)

三、提名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项目单位按照奖项类别预先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式样见《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填写完成后将提名书和附件复印件合并装订一式2份,由第一完成单位盖章后于20181217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处。

(二)科技厅将组织对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遴选。遴选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再按相关规定报请省政府正式提名。

(三)科技厅将于20181230日前向国家奖励办提出提名申请,并在三个工作日后向确定的提名项目单位发送提名号和密码,以便各项目单位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于2019120日前在线填写、提交项目材料。提名书和附件材料正式文本12份请于2019122日前报送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四)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要求,科技厅将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同时提名项目在各自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按《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奖励办联系电话:0591-8788115087869718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1108

校科技处联系人:李雪芬,电话:0592-6161213

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703室或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10

 

附件:1.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国科奖字〔201841号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