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泉州市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提升泉州市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泉州市科技局启动2018年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2018年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支持的重点领域、方向及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根据通知要求,高校可以申报的类别为:
(一)“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
(二)“对外科技合作项目”中的“一般合作项目”;
(三)“‘燎原计划2.0’产学研合作项目”;
(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五)“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均通过新版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注册。各申报单位(学院、研究院)在新版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进行注册(新旧版系统不兼容,已在旧版系统注册的用户,需重新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为各项目负责人创建申报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请申报人于该日期前完成系统提交工作。
(三)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加盖公章、附上目录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4份,(申报书均为原件,附件材料至少一份为原件),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一致。
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请各学院于2018年7月27日-30日期间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uangpeilin@hqu.edu.cn。
三、其他要求
(一)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二)除指南另有规定的外,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及筹措方案,除泉州市资助资金外,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其余项目资金并保障按时到位。
(六)资助超过50万(含)的项目全部采用答辩方式评审。
(七)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黄沛琳,0592-6161216。
附件:1.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2.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