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5日 18: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72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

3.不超过45周岁(19727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二)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27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推荐名额

(一)根据中国科协推荐工作安排,我校可择优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各1-2名。

(二)每位被推荐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不得同时参评两个项目。

三、材料报送

(一)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书面材料

1.《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4份,请勿另附封面。

2.附件材料2套,包括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以及被引用、技术鉴定、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专著(不超过1本)可另附。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二)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书面材料

1.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4份,请勿另附封面。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推荐表上所指的推荐单位华侨大学科协评审意见栏请勿填写。工作单位意见所在单位意见栏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二)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725日,请意向申报人员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并于截止日期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hdkx@hqu.edu.cn

(三)联系人:黄沛琳,15159220687


附件: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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