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7〕2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
3.不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二)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推荐名额
(一)根据中国科协推荐工作安排,我校可择优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各1-2名。
(二)每位被推荐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不得同时参评两个项目。
三、材料报送
(一)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书面材料
1.《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4份,请勿另附封面。
2.附件材料2套,包括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以及被引用、技术鉴定、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专著(不超过1本)可另附。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二)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书面材料
1.《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4份,请勿另附封面。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推荐表上所指的“推荐单位”为华侨大学科协,“评审意见”栏请勿填写。“工作单位意见”及“所在单位意见”栏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二)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请意向申报人员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并于截止日期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hdkx@hqu.edu.cn 。
(三)联系人:黄沛琳,15159220687
附件: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