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财政厅和省委人才办《关于启动2017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补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闽科计〔2017〕21号)(附件1),现将申请福建省2017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补助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申请条件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可以申请福建省2017年创新平台补助经费:
1. 平台运行补助经费。依托我校建设的脆性材料加工技术、分子药物、环境友好功能材料等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2016年已经获得“平台运行补助经费”,本次需要再申报2017年度“平台运行补助经费”。
2. 合作开放资金配套经费。符合条件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福建省科技厅、发改委或教育厅批准的平台),可以申请2017年度“合作开放资金配套经费”,但必须提交上一年度开放资金项目的征集通知或指南、立项资助表(加盖财务章)等支撑材料。福建省2017年度“合作开放资金配套经费”按平台开放资金总量的50%计算(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二、材料提交说明
请各理工科学院(研究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平台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一式2份),并于6月21日(周三)前送交科技处团队与平台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kjctpk@hqu.edu.cn,联系人:朱光兴、黄苑林,电话:0592-6161211。
附件:福建省关于启动2017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补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