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工程研究院、材料工程与科学学院、化工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7〕37号,附件1)转发,请各学院(研究院)通知相关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按照文件要求和《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做好评估工作。
请各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填写《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表》(附件3)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于5月10日(周三)前送交科技处,同时发电子版至:kjctpk@hqu.edu.cn。
联系人:朱光兴、黄苑林,联系电话:0592-6161211。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3.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表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