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对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管理,规范基金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跟踪项目(1年≤项目结题后至调查年度≤3年的项目)调查表的填报,减少统计繁杂工作,免除每年报送软盘的麻烦,省科技厅决定从今年起,将原来报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跟踪项目的调查表,简化为在福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fjkjt.gov.cn,以下称“项目管理系统”)上进行的基金项目年度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
2006年度在研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附件1)和2006年度跟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附件2),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分别在网上填报《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06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表》和《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06年度跟踪项目调查表》,并在网上提交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后继续提交。
二、报送纸质材料
年度总结需报送的纸质材料有:
1、盖有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印章的每个2006年度在研项目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06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表》一式三份;
2、盖有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印章的每个2006年度跟踪项目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06年度跟踪项目调查表》一式三份。
以上两份纸质材料均为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的最终网上提交的材料。
三、抽查
根据网上报来的材料,科技厅将对部分单位(根据科技厅电话通知)进行抽查。请被抽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准备书面材料,包括:
1、2006年度在研项目清单;
2、2006年度跟踪项目清单;
3、3个2006年度在研项目和3个2006年度跟踪项目典型介绍材料。
(二)通知2006年度基金在研项目和跟踪项目的负责人做好各自总结。
(三)根据科技厅电话通知的时间,组织召开由2006年度基金在研项目和跟踪项目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的年度总结。
四、报送时间
网上填报从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网上截止提交;书面材料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2日。
凡《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评审表》或《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已经科技厅核准的项目承担单位不需再填《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06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表》。
根据科技厅管理规定,未按时报送以上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及个人,其今后申请的新项目,项目管理系统将拒绝受理。
科 研 处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