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06]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一)撰写申请书之前,申请者应参照《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的规定、办法和通知、通告等文件提出项目申请。为了能通过形式审查,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1.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认真、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
2.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即视为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对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需要加盖注册公章,没有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需要该单位法人公章。
      3.申请者如为在职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
      4.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申请书上签字。
(二)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职称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须征得导师同意。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四)面上项目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一项,申请者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但可再申请及参加重点、重大项目一项),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五)申请基金项目须使用2007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07年1月1日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及其它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少一份原件)。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七份(至少一份原件)。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和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提交英文版申请书)。申请时须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七份(至少原件一份)。
(六)申报纸质及电子(word)文档材料于2007年3月15日前交科研处计划科。由科研处集中统一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七)有关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办法、通知、通告和申请指南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询。
二、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申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一)在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附有关论著等成果材料)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提交。纸质材料于1月10日前交科研处计划科。进展报告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2006年底应结题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附有关论著等成果材料)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项目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提交。纸质材料于3月20日前交科研处计划科。结题申报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三)其他有关事项请参阅附件3办理。
三、有关网址、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基金项目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联系电话:22693670
联系人:李雪芬
 
 
附件1:进展报告项目清单
附件2:结题申报项目清单
附件3: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研处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进展报告项目清单
序号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单位
起止时间
项目类别
1
50572030/
E0207
全固态无机/有机复合太阳能电池研究
吴季怀
材料学院
2006.01-2008.12
面上
2
20575023/
B050305
基于自组装膜的生物分子界面识别和荧光传感
孙向英
材料学院
2006.01-2008.12
面上
3
20571027/
B010305
新型卟啉稀土配合物结构及近红外发光性能研究
何宏山
材料学院
2006.01-2008.12
面上
4
20574025/
B040508
聚合物/纳米石墨微片高度有序复合及其各向异性研究
陈国华
材料学院
2006.01-2008.12
面上
5
50578066/
E080507
损伤结构弹塑性抗震性能分析及其评价
王全凤
土木学院
2006.01-2008.12
面上
6
70573033/
G0302
动态环境下不良资产处置决策的期权博弈分析
陈金龙
工商学院
2006.01-2008.12
面上
7
60477041/
F050102
光学奇点的光谱奇异与光谱开关的研究
蒲继雄
信息学院
2005.01-2007.12
面上
8
50478120/
E080801
基于性能的型钢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理论与方法
郭子雄
土木学院
2005.01-2007.12
面上
 
 附件2
结题申报项目清单
序号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单位
起止时间
项目类别
1
50372022/
E0209
氧化物半导体纳米插层光催化材料研究
吴季怀
材料学院
2004.01-2006.12
面上
2
50373015/
E030901
石墨纳米微片的自组装及其纳米复合材料的特性研究
陈国华
材料学院
2004.01-2006.12
面上
3
30370415/
C010515
聚精氨酸-几丁聚糖复合基介入治疗性药物控释载体
王士斌
材料学院
2004.01-2006.12
面上
4
20574024/
B040303
双亲性壳聚糖/聚乳酸共混物相容性对细胞亲和性的影响研究
李明春
材料学院
2006.01-2006.12
面上
5
50305006/
E052201
基于等磨损模型的高出露度金刚石串珠制备技术的研究
黄辉
机电学院
2004.01-2006.12
面上
 
 
 
 
 
 
 
 
 
 
 
 
 
 
 
 
 
附件3
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   发表时间:2006-12-06   摘自:办公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从事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科学发展需要设立不同类别的基金项目,向社会公布项目指南引导申请。为了做好2007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和2006年结题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一)2007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200731日开始,331日截止。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此期间设立"集中受理工作组",负责受理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
  (二)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7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7年项目指南》)。重大研究计划及其他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请尽量避开集中受理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提前提交项目依托单位审核。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申请,按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有关通告的说明执行。
  (四)申请基金项目须使用2007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07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申请书通过项目依托单位统一申报,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直接提交的申请。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及其他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一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六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至少含一份原件)。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和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提交英文版申请书)。申请时须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
  (五)各项目依托单位应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严格遴选、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和纸质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各项目依托单位在报送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单位公函和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
  2.纸质申请材料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亦可邮寄报送(日期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邮寄申请材料时,请以速递方式直接寄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受理工作组,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基金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您的申请。
  3.项目依托单位须在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之前通过互联网统一报送电子申请书,报送方式可选择:1)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由网络上传;2)通过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
  4.对于首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依托单位,需在2006年12月31日前提交单位注册申请,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其科研人员方能申请自然科学基金的各类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2007年1月20日前发布审核结果通知。有关单位注册的程序与要求,参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二、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申报及其他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须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一)在研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一份纸质材料。项目依托单位须于2007年1月15日前, 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电子文件,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件报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
  (二)2006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提前送项目依托单位审核。项目依托单位须在集中受理期间给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电子文件及一份纸质原件。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依托单位申报结题项目的材料应包括:单位公函、申报结题的项目清单、每个项目的《结题报告》、经单位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2.电子文件须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统一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受理工作组。
  3.以邮寄方式报送结题材料的项目依托单位,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字样(日期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结题材料不齐备和项目负责人个人寄送均不予受理。
  (三)各项目依托单位应认真总结本单位基金项目实施与管理过程中的情况,及时反映问题,积极提出建议,按要求撰写《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在4月15日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文件(不再另行报送纸质文件)。
  三、关于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事宜
  (一)《2007年项目指南》于2006年12月上旬发行并在网上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申请项目指南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三)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免费下载。
  (四)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请与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与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联系。
  四、有关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集中受理工作组联系电话:
  管理办法咨询电话:010-62326980
  面上、重点项目咨询电话:62327230
  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咨询电话:62327018
  杰出、海外(港澳)、群体、科学仪器咨询电话:62327008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咨询电话:62326941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咨询电话:62326943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62317474
  收取申请与结题材料电话:010- 62326949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三)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四)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邮政编码:100085;  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联系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6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计划局
62326980
信息中心
62317474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88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科学基金杂志社
62327204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