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华侨大学施子清教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华侨大学施子清教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参照华大校科字[2001]20号文《华侨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华侨大学施子清教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用于资助学术著作在出版过程中所发生直接费用的不足部分,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二、出版基金资助范围主要有:学术专著、基础理论著作、应用技术著作;
三、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1.已完成全部书稿或大部分书稿;
2.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侨大学,且著作的扉页或显著位置必须有“本书得到华侨大学施子清教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字样;
3.已与出版单位签定出版协议(合同)书;
4.拟申请资助的著作没有其它出版资助渠道(其他渠道指:科研启动费、骨干教师资助费、项目配套经费等)。
四、需要申请的教师,请填写《华侨大学施子清教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一式28份,并提交有关出版单位的协议(合同)书复印件、书稿的“前言”和“目录”(至少到节一级)、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版处、时间)及其它可反映水平的材料各1份于2006年10月10日前交科研处,过期不候。
 
附件:华侨大学施子清教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
 
 
 
  
 
                           华侨大学科研处
00六年九月十二日
 
 
 
 
抄送:
科研处2006年9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