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流程说明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5日 00:00 浏览次数:
    1. 使用个人或学院用户和密码登入泉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qzkj.org/XMSB/)
    2. 登入后点击“申报系统”à左侧栏的“项目管理”à根据结题方式选择“结题评审”或者“结题验收”à点击新建按钮,在弹出的窗口里找到自己要准备验收的项目打勾后确定,然后开始每一个栏目逐个填写。
    3. 个人填报相关内容,并上传各类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其中:论文应包含封面、目录、首页与资助标注页(或将CNKI下载的PDF文档直接上传);经费决算应下载《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各项内容与附件应完整填报。
    4. 学院科研管理员应审核相关内容无误后,填报“项目承担单位意见”保存并提交。
    5. 学校审核、提交。
    6. 泉州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获得评审号或验收号。
    7. 纸质材料报送:泉州市科技局在线审核通过后,
    (1) 简易验收通过的项目,在线打印验收表一式3份(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附上完整的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送科技处。(注:论文应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全文;经费决算表需报送原件)
    (2) 申请会议评审或者会议验收的项目,待召开结题会议后,形成专家组评审或者验收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扫描专家组意见、专家组成员名单,上传至系统“评审意见”或者“验收意见”相关附件栏中。待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参照以上方式报送纸质材料。
    8.纸质材料报送说明:
    (1)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会议验收或会议评审应提供);
    (2)项目验收表(由项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项目负责人在线打印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3份);
    (3)项目工作与技术总结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①项目来源、项目立项背景介绍。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考核目标及主要技术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说明,若有调整项目考核目标应加以说明;②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综述;③项目实施选择的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阐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验过程、样机、样品试制情况介绍等;④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获取情况;⑤项目成果应用(转化)情况;⑥经费使用、人员投入、人才培养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经验总结。
    (4)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项目应提供:①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②用户报告或其它应用效果证明
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应提供:提供论文、专著或其它能证明完成合同指标的成果证明材料
    (5)查新报告(会议评审应提供)
    (6)项目经费总决算表(原件)。
    9.关于简易验收:
    ①适用范围:对于项目资助经费较少的项目,以及公益专项项目(含科技扶贫、对口帮扶、军民共建项目等),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可以采用简易验收。
    ②验收程序
    简易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简易验收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局业务科室根据合同书或任务书要求审核验收材料,必要时咨询相关领域专家或实地核查,判断其是否完成合同或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对于完成规定任务且项目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经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给予项目“简易验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经费使用严重违反《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不能通过验收。
     10.项目延期:在合同书或任务书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而无法提交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出申请,经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审批同意,可以延期一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延期申请可登陆泉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点击“过程管理” à“合同变更”,进行相关填报并提交,等待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与市科技局的审核。
    在合同书或任务书规定期限内既不提交验收申请又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在该项目结题之前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