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教育部认定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5:23 浏览次数: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名单。按照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各地培育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统筹考虑,教育部决定认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共59个(其中6个为军民融合类,未公布具体名单)。

  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获认定

  公布名单的53个中心分别依托于53所高校,共涉及34所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14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20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此外,另有19所非双一流高校也入选其中。

  获认定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14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分别是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

  获认定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20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分别是北京工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宁波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贵州大学、西北大学和宁夏大学。

  除上述双一流高校外,还有一批实力不俗的非双一流高校也获认定,包括首都医科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大连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济南大学、长江大学、湘潭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省、部共同支撑建设、运行

  根据相关文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由省、部共同支撑建设、运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经费投入承诺,加强目标管理、政策支持和绩效评价,支持中心在服务现实需求、推动创新发展方面做出示范。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心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

  依托高校是中心建设主体,要制定中心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落实重点任务,研究中心需求,在科研配套改革方面优先支持,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协同效能,注重科教融合,用创新质量和服务贡献有力支撑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中心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升自身创新条件和能力,进一步聚焦区域、行业战略需求,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协同各方承担国家、区域、行业重大任务,解决实际问题。反对科研中的一切形式主义,弘扬潜心研究、创新报国的学术精神。

  据悉,中心建设期为2019—2022年,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中心每年12月15日前向教育部报送年度报告,4年期满后接受第三方评估。

(新闻来源:青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