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 (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7: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2017年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征集工作现已开展。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要求

2017年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方向及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泉州市科技局要求,我校可以申报的领域如下:

(一) 社会发展领域的社会公益领域科研项目(附件1);

(二) 农业科技领域(附件2);

(三) 对外科技合作(附件3);

(四) 产学院合作计划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实施,高校可作为合作单位联合申报,但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附件4)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通过泉州科技云服务平台泉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qzkj.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1、网上申报。已注册的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原有账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向各单位科研秘书获取申报用户名和密码。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上传附件。

2、材料报送。学校审核并经泉州市科技局项目受理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打印申请书。申报材料(包括附件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项目组成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上目录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一致。纸质材料一式5,其中一份为原件并标记。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13。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71110前报送至科技处(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3室;泉州校区杨椿科学馆210室)。报送材料时请一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huangpeilin@hqu.edu.cn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只限申报主持一个项目;计划申报2017年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不可重复申报2017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二)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三)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重复申报。

(四)申报项目研发起止时间统一为201791日,对外科技合作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其他领域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沛琳、程思妮

联系电话:0592-61612160595-22693679


  附件1:社会发展领域申报指南.doc

  附件2:农业科技领域申报指南.doc

  附件3:对外科技合作申报指南.doc

  附件4:产学研合作申报指南.doc

  附件5:泉州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