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奖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8日 00:00 浏览次数:
     厦门市科学技术奖是由厦门市政府设立,厦门市科技局负责该奖励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每年评审一次。表彰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设应用类和基础理论类,分为一、二、三等3个等级。
 【申报条件】
    1. 凡申报厦门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经科技处,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在厦门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2.申报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基础理论类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发表一年以上,并已做理论成果评审。
    3.申报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应用类的项目,一定要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要求进行查新。
    4.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申报时间】每年5月初发通知,7月中旬报送申报材料。